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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大附中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发布:学生发展处 来源:未知 日期:2018-09-14 人气:
湖南师大附中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2018年7月修订)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22号)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整治工作,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促进学校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止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切实有效控制校园欺凌事件的危害,依据上级部门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组织机构、职责
1.校园欺凌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陈迪勋(电话13707480108)
副组长:吴  卿(电话15974284921)
组  员:李文昭、袁建光、李钊、李师力、贺仁亮、李勇、陈淼君
职  责
①决定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和终止
②统一领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确定现场救护人员,负责应急队伍及物资的调动。
③向公安、医院、教育局等应急部门报告,并保持密切联系,相关部门人员到达单位后,配合这些部门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④对相关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并做好善后工作
⑤向本单位教职工通报事故情况。
⑥向上级部门请求救援事项。
2.专项工作小组(下设)
①现场防护、疏散引导组
组  长:李师力(电话1380848248)
组  员:邹欣鸿、保安
职  责:欺凌事件发生后,组长按校园欺凌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求马上带领本组人员到现场,对欺凌学生者进行强行阻止,必要时可实行正当防卫。组长按校园欺凌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求马上带领本组人员到现场,组织人员疏散未被欺凌的学生,并机智疏散到安全地带。
②通讯联络组
组  长:吴卿(电话15974284921)
组  员:熊威、班主任老师
职  责:欺凌事件发生后,组长迅速按校园欺凌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求马上带领本组人员到现场,了解情况,同时向校园欺凌领导小组组长报告,情况紧急可以直接向“110”报警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传达事件情况,保障通讯联络通畅。
③现场救护组
组  长:袁建光(电话13975881948)
组  员:李慈香、李迎春、陈学梅
职  责:欺凌事件发生后,组长迅速按校园欺凌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求马上带领本组人员到现场,对受伤人员及时进行救护,对重伤员应立即与“120”联系,送往医院救治。
④心理疏导组
组  长:吴卿(电话15974284921)
组  员:李志艳、袁春龙
职  责:欺凌事件发生后,组长迅速按校园欺凌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求马上带领本组人员到现场,对相关人员进行心理疏导,安抚情绪,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
⑤善后工作组
组  长:李文昭(电话13787083777)
组  员:彭琳、万红梅
职  责:欺凌事件发生后,组长迅速按校园欺凌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求马上带领本组人员到现场,对受害学生及其家属进行慰问,做好善后工作,妥善处理好相关问题。
二、校园欺凌事件报告、处理程序及措施
1.教师发现欺凌事件时,应立即上前制止,巧妙周旋,在保证学生安全的情况下,派人通知校园欺凌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
2.学生发现欺凌事件时,无能力阻止时,应立即报告与他最近的教师,由这名教师负责按上条处理。
3.可直接拨打组长电话13707480108(无能力阻止时)报告。
4.校园欺凌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接到通知后,安排现场防护、疏散引导组、通讯联络组、现场救护组、心理疏导组、善后工作组迅速到达现场,按各自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5.协助有关部门对受害者进行救护,安抚受害者家属情绪等,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追究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罚。
6.校园欺凌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和工作组成员及教师要积极参与校园欺凌事件的防护,对学校出现的校园欺凌事件进行及时处置,对欺凌事件反映迟缓,故意推脱、懈怠而导致校园欺凌事件进一步扩大的,学校将严肃处理。
三、其他事项
凡学校教师,必须积极参加与校园欺凌事件的防护,对学校出现的欺凌事件进行及时处置,对欺凌事件反应迟缓,故意推脱,懈怠而导致校园安全事故进一步扩大的,学校将对该教师严肃处理。
 
 
湖南师大附中
2018年7月
 
校址:湖南长沙岳麓区桃子湖路48号 邮箱:hnsdfz@hnsdfz.org 邮编:41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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