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主页 > 学校部门 > 后勤与保卫处 > 部门新闻 >

湖南师大附中门卫管理制度

发布:总务处 来源:未知 日期:2016-12-07 人气:

湖南师大附中门卫管理制度


一、门卫工作是维护学校良好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门卫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门卫人员在值勤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脱管失控;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说话和气,讲究文明。
二、学校大门二十四小时处于关闭状态,当有人因工作需要进出学校时,门卫人员才开启和关闭。
三、教职工必须凭“一卡通”刷卡出入校门,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拒绝进校。
四、学生凭校服、“一卡通”刷卡进出校门,不合要求者必须与班主任老师取得联系,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通学生凭“一卡通”刷卡出入校门,寄宿生周一至周六原则上不得出校门,如有特殊情况凭班主任签名,学工处盖章的正规请假条才允许出校门。
五、学生在上课期间(含晚自习)要出校门的必须有班主任签名,学工处盖章的正规请假条才允许出校门
六、家长进校凭班主任短信或电话,得到班主任同意后,并进行身份证登记方可进校。严禁家长送饭进校内。
七、上级领导、新闻媒体、兄弟单位来访,由学校或部门负责人电话联系后才能进入校内。
八、到校办事的外来人员,实行电话联系并进行身份证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内。门卫人员负责问询和登记。
九、住校内的外来人员(含租住户、寄居在教职工家庭亲属)凭“一卡通”刷卡进校。
十、为确保学校公共财产的安全,门卫人员对携带校内公物离开学校者,有权进行检查、询问、教职工必须配合。
十一、为了维护学校周边良好秩序,门卫人员有权禁止商贩在校门口摆摊叫卖,劝阻学生在校门口购物,不准代替学生到校门外购物。
十二、学校门卫人员应当认真履行执行本制度,如有违反,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校址:湖南长沙岳麓区桃子湖路48号 邮箱:hnsdfz@hnsdfz.org 邮编:410006

湘ICP电子备案05014582号